借助互联网平台放高利贷 西安银行是否违规?
互联网金融渗漏到社会各个领域,银行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蛋糕。但是即将在上交所上市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却与知名互联网企业京东等合作,开出年华率23.725%牵动着消费者的神经。如此高的年化率是否事先有明确告知?还是挂着羊头卖的却是狗头。
西安银行(证券代码:600928)于2019年2月19日网上申购,2月18日路演。如没有意外情况发生,该行离上市仅一步之遥。作为京东销售者杨伟却遇到一件不顺心的事,其从京东金融借款500元用于一件电器的购物消费,在京东平台‘我的钱包’栏目,有一个金条借款。”在填入身份信息、银行卡号、验证码、签订电子合同之后,杨伟发现,借款合同的签订单位是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在京东上开展的消费贷款业务收取高达23.725%的年化利率,
如此高的年化率堪比高利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了解到,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金融机构应该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标准,即不超过6%的标准。西安银行作出如此之高产品的年化率明显是在打擦边球,作为监管机构银监会是会该管管呢?作为审核其上市的机构证监会是否该管管呢?
违规为储户开户
西安银行东大街支行行长及大堂经理曾向有关媒体称,16岁以上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才可申领西安银行借记卡,并说这是明文规定。但是从改行储户却遇到一件麻烦事,储户王先生给其女人办理换卡却被拒绝办理。
2007年,王先生为其1岁多的女人在西安市商业银行办理一张附属卡,此卡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16岁以上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才可以办理。等到王先生换卡之时工作人员称16岁以上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才可以申领西安银行借记卡,建议王先生将户名改为自己账户名。结果在储户王先生再三找银行理论。西安银行态度大转变并给以王先生办理了换卡业务。这种明知故犯的情况在西安银行再度上演,说明西安银行内控不足或员工素质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