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际得:信披不实高新资质存疑坏账准备异常涉虚增营收 增收不增利涉虚假采购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少数同时具备高分子材料高效能催化剂和化学助剂产品的专业提供商,形成了聚烯烃高效能催化剂和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业务体系,为高分子材料行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产品。在增收不增利的情况之下,4月28日鼎际得迎来证监会审核。
经过仔细研究,鼎际得不止出现增收不增利,还涉及历虚假披露,调节研发费用获取高新技术资质情况。其次,公司坏账准备比例异常高,巨额含税营收及采购均出现缺乏财务数据支撑情况,涉嫌经营造假。
履历虚假披露,高新技术资质存疑
在信披方面,公司出现董事与监事履历虚假披露情况。
招股书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宋正奇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专业。2004 年 3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职于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助理、律师;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职于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2012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而天眼查显示,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为2018年08月24日,大幅晚于独立董事宋正奇就在时间长达14年,如此毫无底线的披露令人震惊。
其次,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文华在2002 年 10 月至 2004 年 8 月,历任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设备部员工。而天眼显示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同业17日,也就是说杨文华早于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成立前一年便在该公司任职。
除履历涉虚假披露之外,公司高新资质也存在质疑。
招股书披露,2018年10月12日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高新技术企业审核,经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批准,取得编号为 GR201821000558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而在认定的第二年,2019年公司便将研发费用率降低至2.73%,2020年更是低至2.19%,涉嫌故意调节研发费用率获得高新技术资质行为。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为公司高新技术资质复核之年,2021年1-6月公司又将研发费用率调至为3.03%,刚好达到高新技术评定的红线标准。
坏账准备比例高异常,巨额营收或涉虚增
招股书披露,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8140.86万元、21380.82万元、28006.38万元、26946.13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为48.28%、48.43%、53.05%、82.01%,占比持续上升。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在应收账款方面计提坏账比例较高。2018年至2021年1-6月坏账准备分别为1979.42万元、2813.55万元、2626.14万元、2014.04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分别为10.91%、13.16%、9.38%、7.47%,由此可见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较高。
通常,一些拟上市公司通过虚构应收账款再进行计提坏账虚构业绩。通过财务勾稽方式,也发现公司营收存在异常情况。
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4150.06万元、52794.15万元、32858.23万元,其中境外收入分别为655.31万元、218.11万元、294.09万元,按照境内13%,境外退税计算,则公司应收到含税营业收入分别为49804.38万元、59628.66万元、37091.57万元。
上述含税营业收入在财务报表中将体现为同等规模的现金流量流入和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等经营性债权的增减。
在现金流量表中披露,2019年至2021年1-6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分别为34391.97万元、40037.83万元、22719.85万元。同期披露预收款项(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70.89万元、7.65万元、316.28万元,分别较上期增加62.9万元、-63.24万元、308.63万元。因此,需要考虑其在现金流量中的影响,综合预收的影响,2019年至2021年1-6月流入与营收相关现金流金额约为34329.07万元、40101.07万元、22411.22万元。
上述现金流量与含税营业收入通过财关勾稽而得,含税收入相比流入的现金分别多出15475.31万元、19527.59万元、14680.35万元。理论上,这一金额应该体现在该年度较上年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增加的规模上。
据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1-6月应收票据分别为707.19万元、1968.59万元、4033.51万元,应收账款分别为18567.27万元、25380.24万元、24932.09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2664.42万元、1004.58万元、1434.91万元,三项合计分别为21938.88万元、28353.41万元、30400.51万元。分别较上期应收之和仅增加3135.11万元、6414.53万元、2047.10万元,分别较上述含税收入与现金流勾稽出的数据少了12340.20万元、13113.06万元、12633.25万元。
上述差异是否由应收票据背书的影响?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1-6月公司无票据背书披露。上述财务数据勾稽之后,因此公司存在12340.20万元、13113.06万元、12633.25万元含税收入既未收到现金,又未体现在应收的债权上,成了无源之水。
毛利率大幅下滑增收不增利,国企客户毛利一枝独秀
鼎际得此次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报告期期内出现毛利率大幅下滑,出现增收不增利情况,令人担忧后期盈利能力下滑问题。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0.08%、43.81%、36.80%、35.49%,2020年毛利率出现大幅下滑,下滑幅度高达7.01%,也使得公司出现增收不增利情况。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2794.15万元,同比增长19.58%,实现净利润10307.33万元,同比下滑1.7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四氯化钛、己烷、苯酚和异丁烯,主要产品中原材料占成本的比重较高,占比超过 70%。2020年,公司主要原材料苯酚、异丁烯市场价格分别下降 18.50%和 27.79%,但这并没有对公司盈利能力其作用。在主要原材料大幅降价的情况之下,公司盈利能力不升反降令人看不懂。
在主要原材料采购下降下降的同时,公司主要产品收入出现大幅下降。其中催化剂、抗氧剂单剂、复合助剂、其他产品售价分别为49.46万元/吨、2.34万元/吨、2.41万元/吨、1.12万元/吨,售价同比下降18.58%、5.23%、22.03%、6.79%。
在公司对外销售过程中,对大型央企/国企销售毛利率大幅高于营业企业及其他。
招股书披露,在主要产品催化剂中,公司聚丙烯催化剂对大型央企/国企销售毛利率分别为68.44%、67.74%、58.08%、65.54%,对营业企业及其他销售毛利率分别为54.28%、57.73%、53.35%、48.42%;聚乙烯烯催化剂对大型央企/国企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6.87%、57.84%、63.28%、34.02%,2020年对营业企业及其他销售毛利率为40.60%。
公司主要产品抗氧剂单剂,其中抗氧化剂168对大型央企/国企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8.42%、36.52%、34.59%、28.27%,对营业企业及其他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2.61%、22.57%、24.81%、20.87%;抗氧化剂1010对大型央企/国企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5.41%、38.29%、40.17%、30.85%,对营业企业及其他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6.78%、28.05%、29.07%、26.12%;其他就不一一列举。
针对,公司对大型央企/国企销售毛利率大幅高于民营企业/及其他,公司称大型央企/国企客户对供应商管理要求严苛,入围门槛高,更重视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原材料的质量、交货时间、大批量交货能力等方面均存在较高要求,价格敏感性相对较低。
需要注意的是,上面我们提到公司含税营收无财务数据支撑涉嫌虚增。招股书披露,公司来自于大型央企国企收入分别为84.11%、78.38%、67.66%、63.94%,占比较高,或存在利用虚假毛利率掩盖虚增营收情况。
财务勾稽异常巨额含税采购无财务数据支撑
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1-6月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9758.46万元、10842.95万元、9541.45万元,分别占同期采购总额比为38.75%、30.03%、30.38%,由此可以推测出公司采购总额分别为25183.12万元、36107.06万元、31303.97万元。根据13%进项税计算,则公司应支付含税采购金额分别为28456.93万元、40800.98万元、35373.49万元。
招股书披露,公司2019年至2021年1-6月现金流量表中披露,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7323.94万元、23213.34万元、10462.90万元。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1000.00万元、1149.79万元、910.56万元,分别较上期增加476.13万元、149.79万元、-239.23万元。则公司支付采购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16487.81万元、23063.55万元、10702.13万元,与应支付含税采购金额之差分别为11969.12万元、17737.43万元、24671.36万元。根据财务勾稽关系,上述采购数据之差应形成相应的债务。
2019年至2021年1-6月,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1242.91万元,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5683.43万元、8706.50万元、10658.92万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分别为5683.43万元、8706.50万元、11901.83万元,分别较上期增加2005.04万元、3023.07万元、3195.33万元。分别与应形成债务金额之差分别为9964.08万元、17714.36万元、21476.03万元。
在支付采购金额中,公司存在通过票据背书转让支付采购情况。招股书披露并无披露票据背书情况。因此,2019至2021年1-6月公司存在含税采购缺乏财务数据支撑情况,涉嫌虚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