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与多位客户购销数据打架 采购数据自相矛盾财务勾稽出现异常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5月20日接受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拟发行7300万股募集资金173795.75万元。此次募集资金分别用于真兰仪表科技有限公司燃气表产能扩建项目、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真兰仪表自披露以来便受到市场广泛质疑,有媒体质疑真兰仪表存在公然造假,与实际控股股东存在同业竞争等重大问题。经过仔细研究真兰仪表发现,该公司存在财务数据混乱,经营数据涉嫌虚假披露,真兰仪表应给予投资者一个合理的解释。
与多位客户购销数据打架,巨额营收缺乏财务数据支撑
在销售收入中,公司披露对客户销售金额与客户披露采购金额存在不一致情况,究竟谁在财务说谎?
据真兰仪表招股书披露,2018年至2021年公司对客户先锋电子销售金额分别为2237.91万元、3627.53万元、2903.16万元、2059.32万元。但是,先锋电子同期年报披露采购金额与客户销售金额却存在一些差异,针对差异金额究竟是谁在财务数据说谎呢?
据先锋电子2018年显示,先锋电子对当期第三、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2020.70万元、2510.89万元,可以看出与公司对先锋电子销售金额存在明显的差异,差异金额至少200万元,约占当期销售金额近10%。
先锋电子2019年显示,先锋电子对当期第二、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2859.50万元、3971.04万元,均与公司销售金额无相近之处,因此公司与先锋电子购销之差最少为343.48万元。
先锋电子2020年显示,先锋电子对当期第三、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914.85万元、2974.79万元,也与公司销售金额无相近之处,因此公司与先锋电子购销之差最少为71.63万元。
先锋电子2020年显示,先锋电子对当期第五、第四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2005.55万元、2107.66万元,与公司销售金额无相近之处,因此公司与先锋电子购销之差最少为48.34万元。
除公司与客户先锋电子之间出现购销金额异常之外,公司与客户威星智能也存在购销金额不一致情况。
真兰仪表申报稿披露,2018年对当期第二大客户威星智能销售金额为4013.85万元,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为8.96%。而在上市公司威星智能同期年报中显示,当期对第五、第四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3939.38万元、4068.95万元,因此公司与客户威星智能之间的购销之差应为55.10万元。
针对公司与多位大客户之间存在购销金额披露不一致情况,令人质疑公司营业收入的真实性,通过财务勾稽也发现存在异常情况。
真兰仪表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63127.37万元、84974.67万元、106294.17万元,其中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5866.87 万元、10253.89 万元和 19780.35 万元。根据境外13%销售增值税,境外退税计算,则公司公司应收到含税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70571.24万元、94688.37万元、117540.97万元。上述含税营业收入在财务报表中将体现为同等规模的现金流量流入和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等经营性债权的增减。
真兰仪表现金流量表中披露,2019年至2021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分别为51935.22万元、78265.80万元、106134.25万元。同期,披露预收款项(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140.83万元、1193.54万元、1534.39万元,分别较上期增加-3.40万元、1052.71万元、240.85万元。因此,需要考虑其在现金流量中的影响,综合预收的影响,2019年至2021年流入与营收相关现金流金额为51938.62万元、77213.09万元、105893.40万元。
上述现金流量与含税营业收入通过财关勾稽而得,含税收入相比流入的现金分别多出18632.62万元、17376.28万元、11647.57万元。理论上,这一金额应该体现在该年度较上年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增加的规模上。
真兰仪表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应收票据分别为4950.45万元、12710.16万元、9060.01万元,应收账款分别为36946.85万元、38582.06万元、51435.02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3552.73万元、1913.26万元、1965.31万元,三项合计分别为45450.03万元、53205.48万元、62460.34万元。分别较上期应收之和仅增加6708.79万元、7755.45万元、9254.86万元,分别较上述含税收入与现金流勾稽出的数据少了11923.83万元、9620.83万元、2392.71万元。
上述差异是否由应收票据背书的影响?2019年至2021年,公司没有披露票据背书的相关情况,因此公司分别存在11923.83万元、9620.83万元、2392.71万元含税收入既未收到现金,又未体现在应收的债权上,成了无源之水。
采购数据披露自相矛盾,财务勾稽存在不匹配
真兰仪表除在营业方面披露存在异常之外,在采购方面也存在对供应商采购原材料金额异常情况,采购真实性也值得关注。
据真兰仪表招股书披露,在主要原材料中,2018年、2021年公司对原材料壳体采购金额分别为6273.43万元、4755.49万元。而在前五大供应商中披露,公司采购原材料壳体金额均大于主要原材采购情况表中披露壳体采购金额,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2018年,公司在前五大供应商中披露,对第一大供应商浙江巨宏仪表有限公司采购壳体金额为4906.35万元,对第四大供应商乐清市申乐冲件厂采购壳体金额为846.83万元、对第五大供应商宁海博文燃气表具部件有限公司采购壳体金额为778.52万元。因此,公司当期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壳体金额合计为6531.70万元,大于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表中披露壳体采购金额6273.43万元。
2021年,公司在前五大供应商中披露,对第三大供应商浙江巨宏仪表有限公司采购壳体金额为2427.49万元,对第四大供应商浙江古弓工贸有限公司采购壳体金额为2423.18万元。因此,公司当期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壳体金额合计为4850.67万元,大于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表中披露壳体采购金额4755.49万元。
针对公司对主要原材料壳体采购金额披露前后不一致情况,令人质疑公司对供应商采购真实性,为此我们通过财务勾稽方式佐证公司是否存在虚假采购?
真兰仪表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9749.37万元、13766.45万元、15618.60万元,分别占同期采购总额比为30.90%、30.20%、27.08%,由此可知公司采购总额分别为31551.36万元、45584.27万元、57675.76万元。根据13%进项税计算,则公司应支付含税采购金额分别为35653.04万元、51510.23万元、65173.63万元。
真兰仪表同期现金流量表中披露,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1626.74万元、45440.48万元、63270.27万元。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787.29万元、884.28万元、1484.76万元,分别较上期增加223.30万元、96.79万元、600.48万元。则公司支付采购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31403.44万元、45343.69万元、62669.79万元,与应支付含税采购金额之差分别为4249.60万元、6166.54万元、2503.84万元。根据财务勾稽关系,上述采购数据之差应形成相应的债务。
2019年至2021年,公司披露应付票据分别为3006.04万元、3994.00万元、8229.00万元,应付账款分别为18066.00万元、21212.97万元、21221.89万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金额合计分别为21072.04万元、25206.97万元、29450.89万元,分别较上期增加4480.02万元、4134.93万元、4243.92万元。由此可知,分别与应形成债务金额之差分别为-230.42万元、2031.61万元、-1740.08万元,因此公司存在含税采购与支出金额不匹配,涉嫌虚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