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宏业:偷税漏税遭罚款数百万巨额应收逾期过度分红 与供应商数据打架勾稽异常涉虚假采购
7月22日,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鑫宏业)将接受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此次计划发行2427.47万股募集资金44600.00万元。募集资金中,公司计划拟使用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曾分红14550万元,远高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至2020年,鑫宏业近利润合计为15789.65万元,而2019年、2020年分红金额合计高达14550万元,鑫宏业出现过度分红。其次,公司还存在偷税漏税遭罚款数百万,与供应商数据打架财务勾稽出现异常涉嫌采购。经营方面,应收账款居高不并出现巨额逾期,偿债能力大幅低于同行。
偷税漏税遭罚款数百万,与供应商数据打架或存虚假披露
拟上市公司之中,遭到税务部门罚款高达数百万的极为罕见,而鑫宏业便是其中一家,其曾遭无锡市锡山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罚款高达256.16万元。
据相关资料显示,锡市锡山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在核查鑫宏业账面之时,发行鑫宏业存在增值税方面:鑫宏业销售废铜丝、呆滞品不入帐不申报纳税,具体情况如下:2013年:废铜丝收入未入帐未申报纳税3526017.09元,涉及增值税599422.91元。2014年
无锡市锡山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鑫宏业偷税漏税情况给予处罚,对以上所补增值税5775331.18元处50%罚款2887665.59元,对所补2013、2014企业所得税5123295.35元处50%罚款,计2561647.68元。因此,鑫宏业遭无锡市锡山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罚款合计高达544.93万元。
对于偷税漏税金额如此之大的鑫宏业,IPO能否成功闯关呢?
其次,在财务数据方面,鑫宏业也与供应商之间出现数据打脸情况,殊不知谁在进行财务数据造假?
据鑫宏业招股书披露,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据天眼查显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80%股权,为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因此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应纳入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数据。
鑫宏业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对供应商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18842.56万元、20310.22万元、53989.65万元,2021年公司对供应商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出现大幅增长。2021年楚江新材招股书披露,对第四、第三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47261.08万元、60255.42万元,由此可知公司采购金额位于楚江新材当期第四、第三大客户之间。因此鑫宏业与供应商之间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采销数据支撑在6265.77万元-6728.57万元,如此巨额购销数据支撑或存在财务数据造假的可能。
采购数据勾稽异常涉虚假采购
上述提到,鑫宏业与第一大供应商存在购销之差高达6000万元以上,如此巨额购销之差令人质疑采购数据的真实性,为此我们通过财务勾稽进一步佐证。
鑫宏业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31859.67万元、48942.15万元、84046.46万元,分别占同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为84.53%、84.09%、84.90%,由此可计算出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为42590.12万元、65768.37万元、111863.96万元。根据13%进项税计算,则公司应支付含税采购金额分别为42590.12万元、65768.37万元、111863.96万元。
鑫宏业招股书披露,公司2019年至2021年现金流量表中披露,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7548.57万元、35275.03万元、50431.13万元。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126.14万元、64.60万元、124.32万元,分别较上期增加26.75万元、-61.54万元、59.93万元。则公司支付采购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37521.82万元、35336.57万元、50371.20万元,与应支付含税采购金额之差分别为5068.30万元、30431.80万元、61492.76万元。根据财务勾稽关系,上述采购数据之差应形成相应的债务。
鑫宏业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1200.00万元、12237.69万元、53058.70万元,应付账款分别为5289.85万元、13152.76万元、20249.06万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分别为6489.85万元、25390.45万元、73307.76万元,分别较上期增加252.19元、18900.60万元、47917.31万元。分别与应形成债务金额之差分别为4816.11万元、11531.20万元、13575.45万元。
在支付采购金额中,公司存在通过票据背书转让支付采购情况。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鑫宏业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中尚未到期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3354.10万元、5140.64万元、5078.66万元。因此,财务勾稽之后,公司还分别存在1462.01万元、6390.56万元、8496.79万元,涉嫌虚假采购。
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且高比例逾期,偿债能力低于同行
据鑫宏业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6428.93万元、38919.9万元、59184.92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为48.99%、55.61%、48.57%。在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同时,公司还存巨额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鑫宏业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9486.10万元、10090.05万元、15322.95万元,占同期应收账款余额比为35.89%、25.93%、25.89%。其中,收账款逾期1年以上的金额分别为1779.22万元、2874.04万元、2759.21万元,分别占应收账款比为6.73%、7.38%、4.66%。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在应收账款中预计信用损失无法收回的金额却与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不符,存在预计无法收回金额大于逾期金额情况,是在令人觉得蹊跷。
鑫宏业招股书披露,2019年、2020年公司披露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分别为3299.01万元、2996.83万元,分别大于当期应收账款逾期1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1519.79万元、122.79万元。也就是说,公司存在在应收账款应收账款逾期1年以内存在预计无法收回情况。
大量的应收账款并且出现逾期,令鑫宏业偿债能力大幅低于同行。
鑫宏业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流动比率分别为1.45、1.56、1.31,而同行卡倍亿、景弘盛、亨通光电、新亚电子资产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1.78、2.43、2.20。鑫宏业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89%、55.43%、66.08%,而同行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值分别为47.87%、40.82%、47.83%;鑫宏业资产速动比率分别为1.22、1.28、1.15,而同行可比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1.40、2.04、1.80。
由此可知,鑫宏业偿债能力大幅低于同行可比公司。针对鑫宏业其他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