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人寿偿付能力6连降增资提振,股东浙江东方金融布局再加码
近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600120.SH)公告称,拟同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韩华生命保险”)对合营企业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进行增资,增资后,中韩人寿注册资本将由10亿元提升至15亿元。
蓝鲸保险发现,浙江东方增资一方面是谋求进一步拓展自身金融板块布局,另一面则是为了提升中韩人寿不断下滑的偿付能力。此外,值得关注的是,目前,中韩人寿也正面临着总经理人选频繁“摇摆”、董事长更替等问题。专家指出,这或与其合资背景有关,对于未来发展,专家建议,双方股东在寿险基本规律的把握和战略选择方面,应加强共识,以便更好地结合双方股东的优势,提升险企竞争力。
中韩人寿拟增资5亿,浙江东方金融布局加码
近日,浙江东方发布公告称,拟与韩华生命保险对中韩人寿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股,浙江东方、韩华生命保险各出资2.5亿元。增资完成后,中韩人寿注册资本将由10亿元增至15亿元。
回溯来看,成立于2012年的中韩人寿,由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际贸易”)与韩华生命保险共同设立,双方各自持股50%,初期注册资本为5亿元。
2016年,中韩人寿迎来首次增资。8月,浙江东方公告称,拟认购浙江国际贸易所持中韩人寿50%股权。1个月后,中韩人寿发布增资公告,拟增资5亿元,由仍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浙江东方与韩华生命保险分别按比例认购。
2017年4月、8月,中韩人寿股权变更、增资方案相继获批,中韩人寿注册资本变更为1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东方在受让中韩人寿股权的同时,以发行股票方式,同时拟受让浙江国际贸易所持浙金信托56%股权、大地期货87%股权,受让浙江中大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大地期货13%股权。
蓝鲸保险注意到,浙江国际贸易直接持有浙江东方48.38%股权,出让中韩人寿、大地期货股权,意在将浙江东方搭建为上市金控平台。股权转让逐步落地,2017年开始,浙江东方开始扩展金融版图,在原有融资租赁、直接投资和基金管理业务的基础之上,纳入信托、期货、人寿保险等多家金融子公司,并从“以商贸为主、类金融为辅”业务模式到“金控+商贸”双主业模式进行转型发展。
2018年4月,浙江东方公告称,将公司名称由原先的“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搭建金融平台的意图进一步明确。
此后,在金融牌照逐步齐全的基础上,浙江东方又相继参与设立跨境电商产业整合基金,长三角科技母基金等,逐步深化金融布局,此次浙江东方对中韩人寿的二度增资,即是加码动作。浙江东方在公告中即明确表示,本次增资有利于中韩人寿通过资本金规模的扩大,抢抓市场机遇,开发新的经营产品,不断拓展业务板块规模。同时,符合自身打造金控平台的战略规划。
中韩人寿偿付能力6连降增资提振,业绩亏损困局仍待扭转
浙江东方对中韩人寿进行增资,除了谋求金融布局外,也有提升中韩人寿偿付能力的谋求。
蓝鲸保险梳理发现,2017年3季度,在增资获批的基础上,中韩人寿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提升至348.29%,但随后出现6连降,在2019年1季度,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降为169.04%。
浙江东方在增资公告中也坦言,相关部门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着明确的监管要求,适时对中韩人寿进行增资,可以满足相关监管规定。
在股东增资背后,中韩人寿的经营状况如何?蓝鲸保险梳理发现,自2012年成立以来,中韩人寿一直未能实现盈利。年报数据显示,2013年中韩人寿亏损0.56亿元,但到2017年该公司亏损额已增至1.42亿元。2018年亏损有所好转,亏损额降为1.19亿元。
保费收入方面,2013年至2018年中韩人寿保费收入上涨明显,2016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7亿元,2017年更换股东后,保险业务收入出现调整,当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61亿元。2018年保费收入再次回暖,增长至5.65亿元。
当前,在寿险行业正处于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升级期,市场竞争激烈,中韩人寿等中小险企如何发展?
“制定符合自身特色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做好产品结构优化,提升核心竞争力水平成为中小险企迎接挑战的‘法宝’”,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对蓝鲸保险分析称,“对于像中韩人寿类中小型寿险公司,要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脱颖而出,或者扭亏为盈,要具有自己的发展特色,比如在渠道上利用互联网和其他一些创新的方法进行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也持有相似观点,他指出,中小型寿险公司难以实现“小而全”的发展模式,因此需要增强专业性,从细分市场切入,形成差异化、特色化经营。
浙江东方也表示,在本次增资到位后,将要求中韩人寿在加快拓展业务规模的同时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加快投资能力建设,通过投资和承保的双向互动提高投资绩效。
“应加强精细化管理,同时强化风险管控、多措并举,以实现扭亏为盈的目标”,经济学家宋清辉提醒道。
总经理位置“佳人”难觅,合资险企易现战略“拉锯”
值得关注的是,扭亏并非中韩人寿面临的唯一问题。作为一家合资型寿险公司,中韩人寿在人事管理方面,目前也存在高管变更频繁、难以稳定的现状。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7月,韩方股东代表丘暾完卸任中韩人寿总经理一职后,中韩人寿委派中方股东代表李谦负责代行总经理职权。时隔3个月,李谦不再担任临时总经理,而由韩方股东代表赵定奎接任该职位。
2019年1月,总经理一职再现变动,同为中方股东代表的卢海燕接棒赵定奎,开始担任临时总经理。4月17日,经中韩人寿开会审议通过,拟聘任中方代表桂文超担任中韩人寿总经理,并向银保监会递交了桂文超担任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申请,目前该申请暂未获批复。
业内人士向蓝鲸保险提醒道,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规定》,保险机构原负责人辞职或被撤职;原负责人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以及监管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况,可以指定临时负责人,“但临时负责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值得关注的是,4月26日,中韩人寿再现高管变动,董事长一职也迎来更替。叶秀昭在任职满两年后卸任,由金朝萍担任中韩人寿新任董事长,目前任职资格已获得银保监批复同意。
公开资料显示,金朝萍现为浙江东方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永安期货董事,中韩人寿党委书记。近五年来曾任永安期货副董事长,国金租赁董事长、总经理,国贸东方资本董事长,东方产融董事长等职位。从其履历来看,虽在资本圈有着丰富的从业经历,但在保险行业却也是一名“新人”。
“对于相对成熟的公司而言,运营规则与战略相对清晰,管理层发生变化对公司管理短期内可能影响不大,但对于中小型寿险公司,往往需要管理层进行决策,那么人员的多次变动会使得战略执行的效率降低”,徐昱琛提醒道。
“管理层的频繁变动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并没有益处”,宋清辉向蓝鲸保险分析称。同时,他指出,“中韩人寿多次交替更换临时总经理这一职位,或与其合资性质有关”。
“中韩人寿是典型的合资公司,中外股东持股比例各为50%,双方对于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结构等均可能有不同的想法”,朱俊生向蓝鲸保险分析称,“不同理念引导下,或会影响双方的合作,进一步导致中韩人寿负责人频繁变动,这种变动不难理解,但会对保险公司发展战略的稳定性以及持续性产生影响,不利于战略的培育积累”。
在此前提下,朱俊生建议道,未来双方股东应在寿险基本规律的把握,以及战略的选择方面达成基本共识,以便更好地结合各自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