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总局发文规范“双十一”促销活动,严禁刷单炒信、先提价后打折等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今日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下称“工作提示”),要求各互联网平台企业规范促销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今日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下称“工作提示”),要求各互联网平台企业规范促销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八项工作提示,要求相关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把好平台准入关,落实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严格规范促销及广告发布行为,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广告,有效拦截虚假违法广告。
工作提示强调,要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开展促销;防止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发生。
同时,相关方要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经营者及时采取禁限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开展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做好违法违禁商品清查,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
对于网络消费纠纷,工作提示要求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平台企业要强化政企沟通协作,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平台内经营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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