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邦股份回复深交所问询 称业绩承诺方具备补偿能力
2016年润邦股份收购江苏绿威55%的股权,对江苏绿威未能达到预测业绩。润邦股份2019年半年报显示,“其他应收款-股权补偿款”项下尚有5899.11万元。这也意味着,截至半年报时,润邦股份并未收到业绩补偿方的补偿款。深交所因此就“业绩补偿款”一事进行了问询。
11月4日,润邦股份(002483,SZ)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公告》),对深交所的半年报问询函进行了回复。上市公司此前并购了江苏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绿威)55%的股权,如今江苏绿威未完成业绩承诺,润邦股份就此事回复称:业绩承诺方具备补偿能力。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润邦股份还披露了其转让旗下义乌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绿威)股权的具体原因——污泥处理量下降,业绩持续亏损。
业绩补偿款未到位,遭交易所问询
今年10月14日,润邦股份收到了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问询函》,深交所对于润邦股份的“业绩补偿款”进行了问询。
此事缘起于2016年润邦股份收购江苏绿威55%的股权。交易对方承诺,江苏绿威2016年~2018年这3年累计预测净利润9975万元。
但江苏绿威的累计净利润实际完成数仅为6685.84万元。因此,按照当初的协议,业绩补偿方需要向润邦股份补偿5894.11万元。
然而,润邦股份的2019年半年报显示,“其他应收款-股权补偿款”项下尚有5899.11万元。这也意味着,截至半年报时,润邦股份并未收到业绩补偿方的补偿款。
深交所要求润邦股份说明业绩承诺方“是否有能力进行补偿”、“补充说明回款计划”。
对此,润邦股份在《回复公告》中称,截至《回复公告》出具日,业绩补偿方应补偿款总额为5894万元,已支付补偿款金额为3100万元,应付补偿款余额为2794万元。
润邦股份称,三家业绩补偿方的净资产合计为9093万元,净资产金额超过了应支付的补偿款余额,因此具备补偿能力。
此外,润邦股份还表示:如业绩补偿方不能支付全部补偿款,公司有权处置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江苏绿威股权,以履行其补偿义务。
2016年6月,润邦股份支付现金合计约1.79亿元取得了江苏绿威55%股权。而2016年~2018年江苏绿威实际实现净利润1115.47万元、1701.26万元、3869.11万元,累计为6685.84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如果按照55%的持股比例进行估算,这笔1.79亿元的投资,在过去3年里仅累计赚得了3677万元。
污泥处理下滑,江苏绿威子公司被剥离
深交所对江苏绿威的一家子公司——义乌绿威的股权出售也进行了关注。
义乌绿威100%股权被上市公司以合计12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鑫浩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浩电力)和李卉,深交所要求润邦股份说明该转让的背景、原因以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据启信宝显示,义乌绿威成立于2013年,主要从事污泥处理业务。
据润邦股份称,2018年3月以来,环保监管日益趋严,义乌绿威原合作的电厂、砖瓦厂等污泥终端处置点缩减污泥接收量,导致义乌绿威无法确定长期稳定合作的终端处置点,干化后的污泥也不允许长期存放,必须及时进行终端无害化处置,这影响了义乌绿威的污泥处理业务量和经营业绩。
义乌绿威的污泥处理量从2017年的23.7万吨下降至了2018年的约6.99万吨,而今年一季度仅为0.28万吨。2018年全年污泥处置量较2017年下滑70.5%,2019年一季度处置量较2018年同期下滑92.7%。2019年一季度,义乌绿威亏损181.45万元。
润邦股份预计义乌绿威的业绩短期内难以有效改善,义乌绿威的持续亏损将给江苏绿威业绩带来较大的影响,进而影响江苏绿威资产的整体价值及包括薛龙国(现任江苏绿威总经理)在内的各股东的权益,因此对其进行了剥离。
润邦股份称:薛龙国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监高职务,李卉系江苏绿威员工,亦未在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监高职务。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