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起行邮税下调 食品药品电器等日用消费品减税明显
4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调降了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税率,此次重点下调了日用消费品的行邮税税率,对食品等归入税目1的物品税率由15%降至13%,降幅13%,对纺织品等归入税目2的物品税率由25%降至20%,降幅20%,自4月9日起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自4月1日起由16%、10%调整为13%、9%;进口罕见病药品自3月1日起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业内人士表示,进口商品税率的接连下调,对促进进口消费以及跨境电商利好明显。
据了解,行邮税是对个人携带、邮递进境的物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的进口税。为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行邮税各税目税率应与归入该税目商品的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大体一致。
上述通知显示,此次行邮税调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税目1、2的税率分别由现行15%、25%调降为13%、20%;二是将税目1“药品”的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记者注意到,这也是自去年11月1日行邮税调降以来又一次下调。该税目表共包含3个税目,其中税目1、2包含了食品、药品、电子电器设备等大部分日用消费品,税率均下调;税目3中的“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高档化妆品”维持50%税率不变。
对于这一调整,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院长李鸣涛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税率调整,一方面重点下调了日用消费品的行邮税税率,能够使增值税改革红利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也能够更好地满足国内消费升级的需求;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了按较低税率(货物税率)征税的药品范围,将之前注释中的“抗癌药品”修改为“进口药品”,使更多进口药品享受到税率优惠,也使患者能够实实在在地享受减税红利。
网经社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减税政策实施后,将切实降低消费者负担,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跨境进口税率的接连下调及近来一系列进口新政的实施,向全球市场释放了中国扩大进口市场的积极信号,也为国内消费者带来了更丰富的商品品类及价格利好,这也将进一步刺激跨境电商市场的发展。”曹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