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降准分三次实施 “三档两优”存准制度框架渐晰
继5月6日央行罕见在股市开盘前宣布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消息后,当天晚间,央行就此次“定向降准”做出进一步解释。根据安排,央行决定从2019年5月15日开始,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约有1000家县域农商行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元,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央行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此次定向降准着眼于建立政策框架,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处理好总量和结构的关系,用改革的办法优化金融供给结构和信贷资金配置,支持中小银行更好地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不同于以往历次定向降准,本次定向降准无论从所适用的机构范围还是所释放的资金规模看,均属于“小而精”。央行负责人也表示,此次调整聚焦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农村商业银行,对其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这将明显增强服务县域中小银行的资金实力,促进其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本次定向降准从5月15日开始,但实则分三步走,即为稳妥有序释放资金,确保用于扩大普惠信贷投放,此次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将于5月15日、6月17日和7月15日分三次实施到位。
本次定向降准也是为了落实4月中旬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提出的“抓紧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目前我国的存款准备金率大体有三个基准档,第一档,对大型银行,实行高一些的存款准备金率,体现防范系统性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的要求;第二档,对中型银行实行较第一档略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第三档,对服务县域的银行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目前为8%。
其中,农信社等执行较低一档的存款准备金率,部分农商行执行与股份制银行相同的中间档存款准备金率,另一部分农商行则执行略低于中间档的存款准备金率。
此次调整后,服务县域的农商行标准明确为: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农商行均可与农信社并档,执行相同的存款准备金率,从而简并了存款准备金率档次。
央行负责人表示,此番调整后,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将形成更加清晰、简明的“三档两优”基本框架。所谓“两优”,是指三个基准档次的基础上还有两项优惠:一是大型银行和中型银行达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考核标准的,可享受0.5个或1.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优惠;二是服务县域的银行达到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标准的,可享受1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优惠。考虑到服务县域的银行作为普惠金融机构已经享受了第三档的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因此不再享受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的优惠。享受“两优”后,金融机构实际的存款准备金率水平要比基准档更低一些。
“‘三档两优’存款准备金制度框架兼顾了防范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小微企业,有利于优化结构。此次进一步梳理‘三档两优’框架,更加简化了政策体系,对金融机构的引导作用更明确,操作性更强。”央行负责人称。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未来大中小型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差异会更明显,并形成制度化,比如针对小型金融机构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更低的准备金率,以及差异化存款准备金率的具体操作方式等,有望在未来的政策框架里进一步明确。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目的在于以差异化的存款准备金率做“奖励”,激励中小银行加大对小微、民企的信贷支持,下一步央行在制定准备金管理办法时需要引入更多银行服务小微、民企成效的考核指标,但考虑到目前银保监会已经有一套针对银行开展普惠金融情况的监管考核体系,建议未来央行、银保监会可以加强沟通协调,整合成一套标准统一的普惠金融考核标准,适用于准备金政策框架中,这样可以避免额外增加银行监管达标的压力,利于普惠金融政策更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