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关联基金突击入股、快速减持获暴利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科技”)近日通过证监会新股审核。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222.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8亿元,保荐机构为东北证券。
朗进科技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车辆空调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维保服务。公司营收七成以上靠中国中车。2015年-2017年,朗进科技对中国中车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6.10%、84.09%、71.65%。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2月,朗进科技曾在IPO申报前突击引入新股东中车同方(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中车同方”)。数据显示,中车同方对朗进科技增资668万股,每股认购价为8.75元,中车同方总耗资5845万元。增资后,中车同方持有山东朗进10.02%股份,成为第三大股东。
中车同方为私募基金,2017年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2017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入股朗进科技时,基金刚刚成立尚未备案。
2014年2月,基金业协会颁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募集基金完毕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经备案的私募基金方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2016年4月,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规定私募基金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中应约定私募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
基金业协会监管态度十分明确,即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应当及时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中车同方2017年1月成立,2月投资朗进科技,5月才去备案,显然不符合相关规定。
那么,私募基金中车同方到底是什么来头?资料显示,中车同方的普通合伙人为天津中车资本。另外,中车同方还有四个有限合伙人,包括: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而天津中车又是中国中车的下属公司。
此次的突击入股,中车同方赚得盆满钵溢。入股6个月后,即2017年8月23日,朗进科技发布公告,中车同方减持100万股,由持有朗进科技总股本的10.02%,变为8.52%。8月23日山东朗进股票在股转系统总共成交100万股,成交价格15元/股,成交金额1500万元。与中车同方的减持股份总数完全一致。8.75元买入、半年后15元卖出,中车同方半年收益率高达71%。
随后,中车同方又陆续在股权系统卖出300万股,截至目前仅持有朗进科技268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份的4.02%。然而,朗进科技并没有在中车同方减持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