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物网络欲IPO:8成收入来自单一系统 现金流下降77%
近期,山东兆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兆物网络”)预披露更新了申报稿,拟主板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IPO日报发现,兆物网络有8成收入来自公安系统。
8成收入来自公安系统
据了解,兆物网络的主营业务为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销售及服务,其主营产品主要包括网络行为分析产品、电子数据取证产品、网络安全审计产品、基于大数据和应用交换系统的新一代信息系统。
从产品角度上看,兆物网络分别拥有网络行为分析产品、电子数据取证产品、大数据与信息化产品、网络安全审计产品,其中,兆物网络网络行为分析产品2016年-2018年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904.54万元、11478.68万元、12070.14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60.18%、62.43%、62.12%,为兆物网络的第一大产品,且销售收入占比始终超过6成。
得益于网络行为分析产品的贡献,兆物网络的营业收入也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6年-2018年,兆物网络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134.52万元、18387.85万元、19429.58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1.63%。
同期前五大客户给兆物网络带来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445.37万元、10297.78万元、6871.54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6.24%、56%、35.37%。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在上述时间段内,兆物网络前五大客户每年合计贡献比例均未超过6成,但是其全部来自公安系统。
近三年,兆物网络直接来自公安系统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26%、87.64%、81.12%,已超过八成。
对此,兆物网络表示,公司未对系统内的单一客户形成重大依赖,但仍不能排除因政策、法律环境等因素变更导致对来自公安系统的营业收入形成重大影响的风险。
经营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77.77%
除了上述情况,IPO日报还发现,兆物网络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存在大幅上升的情况。
2016年-2018年,兆物网络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为5917.29万元、5267.09万元、8877.84万元,其中2018年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同比增加了68.55%。
对此,一位注册会计师向IPO日报表示,一般情况下,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可能会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降低。
兆物网络确实已经存在上述情况。
上述时期内,兆物网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53.42万元、6832.81万元、1518.81万元,其中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7年下降了77.77%。
另外,兆物网络在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变现能力上也达不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2016年-2018年,兆物网络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29次、2.75次、2.27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97次、3.16次、2.45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5次、1.54次、1.14次,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73次、2.41次、1.9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