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对赌协议引纠纷! 华金证券将某新三板公司告上法庭,曾担任其做市商
同禹药包曾是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2015年12月,获准在新三板挂牌。2017年3月,公司接受主办券商太平洋(2.800, -0.04, -1.41%)证券辅导,拟“转板上市”。2019年10月,同禹药包从新三板摘牌。
同禹药包挂牌以来的公告披露,曾有包括中原证券(3.900, -0.06, -1.52%)、天风证券(3.070, -0.01, -0.32%)、太平洋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6.430, -0.12, -1.83%)等多家券商担任其做市商,华金证券也是其中之一。
2016年1月5日,同禹药包正式在全国股权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2016年2月4日,原告为了成为同禹药包的做市商,通过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方式获得同禹药包库存股共计20万股,每股单价26.11元,合计5,222,000元。
2016年3月9日,同禹药包在新三板的股票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2016年4月1日,原告正式成为的同禹药包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服务。
2017年5月15日,同禹药包实施2016年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160,09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转增后,原告增加股本268,500股。经前述权益分派后,原告每股初始投资单价由26.11元变更为10.444元。
截至2017年12月底,华金证券持有同禹药包401,500股公司股份。
2018年6月4日,华金证券退出做市报价服务。在一批做市商集体退出后,同禹药包因做市商数量过少,曾经发布过多次提示公告。
而除了曾经担任其做市商之外,华金证券和同禹药包还签署了对赌协议。
2018年11月23日,华金证券与同禹药包实控人王禹沪签订《股东承诺协议》约定:如果同禹药包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中国证监会的IPO核准,或是相关人员放弃IPO工作,或是丧失IPO资格等重大变化,华金证券有权要求对方回购其持有的401,500股公司股份。
协议同时还约定了回购价格,以华金证券的初始投资额410.33万元为基准,按年化8%支付利息。如果未能按期回购,违约金为每日万分之三。
2020年12月14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将IPO期限延期一年。并约定支付回购款的时间为回购条件成就之日起三个月内。
2021年12月,在回购协议延期到期之前,华金证券曾经发送催告函。遗憾的是,对方未予答复,也没有如约回购。最终华金证券决定与其对簿公堂。
浦东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涉案《股东承诺协议》及《补充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且于法无悖,双方均应恪守。而对违约日期的认定,法院指出应以2022年3月31日为界。
至于回购价款,案涉《股东承诺协议》约定包括双方确定的初始投资金额4,193,266元,及以该初始投资金额为基数,自2016年2月4日起按照日利率8%÷360计算利息,该约定有合同依据,且未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经计算,截至2022年3月31日,被告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双方确定的初始投资金额4,193,266元,利息2,093,837.49元。关于违约金,被告未按约支付回购价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天眼查显示,目前同禹药包实控人王禹沪名下已有多条失信被执行和限高信息。即使目前华金证券胜诉,但能否顺利拿到回购款,仍有较多不确定性因素。
当前,正是华金证券冲击IPO的关键时期。2020年3月,上海证监局官网消息显示,华金证券计划进行公开发行股票并接受上市辅导,辅导机构为中信证券(19.400, -0.18, -0.92%)。
华金证券前身是设立于2000年9月的上海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3月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等单位实施重组,并更名为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2月,更名为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完成股份制改制,更名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图显示,华金证券的控股股东为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9.01%;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中信证券的辅导报告出具之日,华金证券其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上海裕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华金证券9.03%股权。
从具体业务来看,华金证券在证券行业内的各种主要指标排名比较靠后。2021年度,华金证券的营业收入在券商中排名第80位,净利润排名第93位。而其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排名第51位,股票主承销和债券主承销分别排名第65位、46位;财务顾问业务收入排名第39位。